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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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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6〕80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区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5)82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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