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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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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48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七日


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已于2003年10月启动,编纂第二轮《山西通志》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项目。为使这项工作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确保进度和质量,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5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纂原则
  (一)第二轮《山西通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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