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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149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2006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2006年度卫生改革与发展,落实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事业举办体制,现根据《宁波市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05)179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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