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房屋拆迁单位、五城区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七日 附件: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地(以下简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地(以下简称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