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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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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调整墙体材料工业产品结构,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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