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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工伤费用预留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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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劳社政字〔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工伤费用预留的意见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因工负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省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因工负伤人员工伤费用预留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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