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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06年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人〔2006〕258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06年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现将今年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范围
  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二、申报及评审条件
  按照《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规定执行,请登陆我局网站www.jsfda.gov.cn“公告通告”栏目查阅。
  三、有关事项说明
  1.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
  2.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  3.取得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的,可初定主管药师(中药师)资格。
  4.对部分院校毕业生工作后,因非本人原因至今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允许其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5.所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后续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任职资历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著作、论文、成果等时间从发表或鉴定之日起计算。
  6.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评审费为300元/人。
  四、工作要求
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  2.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除第1项至第4项不需装订外,其余材料均应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人一档,并将附件1(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对于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  材料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按照附件4的格式下载,一律采用标准16K纸型双面打印并装订。
  材料3《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按照附件2的格式,一律采用标准A3纸型打印或填写。
  对于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标准A4纸型。
  3.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按照附件3填写汇总《2006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Excel表格),一式1份,同时上报软盘。
  4.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局人事教育处,省有关单位必须出具省主管部门的职称评审委托函。
  5.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今年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局网站www.jsfda.gov.cn“工作文件”栏目下载。
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张华勤,联系电话:025-83273654。

二○○六年七月七日

 
  附件1:

姓名  从事药品领域  拟申报资格
申报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内容

份数

1

省主管部门评审委托函

1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

3

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8

4

免冠 1 寸彩照(反面写上姓名)

1

5

近 3 年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1

6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1

7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1

8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1

9

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1

10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

11

从事不同药品领域(研发、生产、经营、检验等)的经历证明原件

1

12

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单位认定)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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