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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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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办发〔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根据《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目标
  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运行机制,实现中医药资源配置的优化、服务模式的转变、服务领域的拓宽;基本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功能健全、人才结构优化、运行机制灵活、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新兴产业初步形成,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力争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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