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广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00六年七月八日 广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广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参照《文山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四) 工作原则 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减少危害的原则。 2.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4.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的原则。 5.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1.县人民政府设立广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广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发改、财政、经济商务、交通、农业、建设、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粮食、林业、卫生、电信、邮政、电力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县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全县小型水库及重要河段防洪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对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重要河段、小型水库和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管理。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务局:负责所辖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维护管理和防洪安全,组织编制防洪调度运行方案、防洪预案和组织技术力量指导抢险工作及物资储备。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卫工作,坚决制止破坏防洪工程、水文、通讯设施以及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讯设施安全,在紧急防汛期间撤离、抢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财产。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全县抢险队伍,召集乡镇应急民兵支援地方抢险,营救群众,汛情紧急时负有执行重大防洪抢险措施的使命。 县发改局:负责河流整治、水毁修复、病险工程项目计划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的经费计划和安排,会同县水务局积极争取上级防汛抗旱经费补助。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全县在建电站防洪安全,督促、指导、编制年度在建电站度汛方案。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和损坏路段、桥梁的抢修。协调运力运送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防疫人员。并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安全,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恢复生产自救,帮助灾区灾民解决灾后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并做好技术指导,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作物受灾信息。 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城镇的防洪、排水设施规划及疏通、维护,并负责所辖防洪工程及城乡房屋建筑的防汛抢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防灾减灾预案。 县气象局:负责降雨及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和公告,按时向防汛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和有关公报。 县民政局:负责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受灾情况,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县粮食局:负责灾区灾后的粮食及食品的供给。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灾后重建的木材供应、安排、计划及储备,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灾后的伤病救治、疫情防治和卫生监测。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通讯畅通和汛期提供优先通话。 县邮政局:负责保障邮政传送,汛期为防汛提供优先邮递条件。 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县已建电站、辖区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职责是遵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县级负责的防汛抗旱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拟订重要河段及小型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提出具体的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建议;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水利工程防洪预案,指导防汛抗旱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以及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及管理;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重大汛情、旱情、灾情,向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防汛抗旱信息。 (二) 组织体系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水务站。 (三)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大中型企业应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 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中期、短期、短时和临近天气预报,雨情、工情及水情预报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水旱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水库管理单位等部门须做好洪水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重要河段的实测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2.工情信息 (1) 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关键部位严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防洪调度;期间每日9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关键设施的运行状况。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特大、重大险情必须2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县防办,险情发展期间3小时1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2) 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