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泉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06〕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06年泉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要点》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八日 2006年泉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06年泉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药品市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证上市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药品研制生产环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杜绝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药品流通环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无证、挂靠经营现象得到纠正,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得到纠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得到加强,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公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 二、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根据“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排查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突出查处大案要案行动任务的要求,确定我市今年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任务。市治理整顿药品市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由药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辖区药品市场整治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秩序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配制)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对认证后企业的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