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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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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明电〔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9周年,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今年“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9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振奋民族精神为主题,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为重点,扎扎实实地为驻鲁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拥军优属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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