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 近年来,在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和危旧房改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呈下降趋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市尚有大量的危旧房屋,房屋住用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管房单位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职责,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