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府办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收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9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收入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七月十日 贵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收入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收入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既体现经营者的劳动价值,又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工资的政策和法规,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