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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省政府考核我市30项量化指标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葫政办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省政府考核我市30项量化指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指标分解表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12号)和《关于印发2006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对我市提出的30项量化考核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孙兆林 市长

  副组长:崔枫林 常务副市长

  王景兰 副市长

  杜公骥 副市长

  李怀瑜 副市长

  暴若雁 副市长

  刘宁绥 副市长

  王德波 副市长

  黄晓霞 市长助理

  王福林 市长助理

  陈利世 市政府秘书长

  王兴勃 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局、经委、旅游局、信访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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