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气办发[2006]175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气象局,省防雷中心:
  现将《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凡已在我省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均已上网公告。各单位可登陆www.hnqx.gov.cn和www.hnfgc.com网站查询。
湖南省气象局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湖南省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防雷产品的销售、使用,保证防雷工程质量,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的防雷产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