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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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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行政复议法》是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从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明确行政复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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