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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
  渡口渡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的重要讲话精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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