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十日
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要求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5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特制定《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送货上门经营活动和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小养殖场、小餐馆等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的势头。 (二)逐步推进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建设,促进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设立1 231 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食品安全监督站,积极发展义务监督员。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食品安全执法能力,执法资源要向农村倾斜,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逐出农村市场。同时,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正确引导农民消费,增强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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