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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经委关于申报实施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市经委关于申报实施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有关企业:
  为落实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部分)实施载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专项实施模式,提高项目实施绩效,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实施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部分)的重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专项名称(高新技术部分)
  1、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及产业化应用;
  2、光电设备与数字显示核心技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配套;
  3、新一代宽带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产品;
  4、机械成套装备及汽车(含配套);
  5、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食品、鞋业、家具等传统产业;
  6、光电子材料及器件。

  二、填报要求
  1、入选企业条件:从事上述重大专项所涉领域内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具有完整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行业发展和重大技术创新突破有重要作用的龙头企业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填《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部分)主要内容分解表》(附件1)和《实施成都市“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部分)重点企业推荐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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