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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0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汽车贸易政策》(商务部2005年第16号令)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字[2005]70号)要求,加强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管理,现将核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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