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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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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已经2006年6月5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六年六月七日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2006年6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乘客安全,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制止车辆非法客运行为,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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