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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6年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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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8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6年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2006年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南昌市2006年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6月2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余欣荣同志“消防安全要常抓不懈……。特别是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有这个意识,要有抓狠的作风”的重要批示,吸取近期全国个别地区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夏季消防安全,针对夏季气温持续升高、用电剧增等特点,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防范措施,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全市火灾防控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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