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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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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1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进入第二季度后,各类生产以及建设、施工、旅游进入高峰期,经济活动量大,人员流动大,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没有跟上,安全生产的弦有所松动,出现了过于乐观、麻痹大意的状况,尤其是近两个月各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了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切实加强生产、建设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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