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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公安厅地税局工商局关于继续集中开展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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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160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公安厅地税局工商局关于继续集中开展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近年来,我省各级交通、公安、地税、工商等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整治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工作成果,省交通厅、公安厅、地税局、工商局按照省政府关于从6月20日起在全省再次展开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正常“外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联合制定了《关于继续集中开展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的工作方案》。此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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