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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工程结算未付工程款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粤地税函[2006]38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工程结算未付工程款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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