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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恢复使用《湖南省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准允运输(携带)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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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林护〔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恢复使用《湖南省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准允运输(携带)证》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
  2004年11月26日,我厅下发了湘林护(2004)38号《关于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三条规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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