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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恢复使用《湖南省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准允运输(携带)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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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林护〔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恢复使用《湖南省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准允运输(携带)证》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
2004年11月26日,我厅下发了湘林护(2004)38号《关于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三条规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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