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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2005年度区、县统计年、定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2005年度区、县统计年、定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的统计年、定报工作,决定对各区、县统计局2005年度统计年、定报工作进行评比,并对统计年、定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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