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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6〕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26日全省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豫办(2006)2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进展不平衡,效果不理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收基本情况
  (一)总体清收情况。上半年,全省共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38.6亿元,占全年清收计划80亿元的48.3%。其中,5月26日电视电话会议后清收14.1亿元,占清收任务的17.6%。
  (二)“三类人员”欠款清收情况。全省共有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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