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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阳江水系和印染、造纸、水晶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阳江水系和印染、造纸、水晶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06〕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如期完成上级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确保我县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根据《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试行)、《浦江县印染、造纸、水晶行业污染整治规划》及省整治办关于浦阳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总体目标
  根据省环境整治办要求,我县浦阳江水系和重点行业整治目标:
  1、断面水质要求:浦江和诸暨上仙屋交界断面,2007年6月底前CODcr达到功能区Ⅲ类水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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