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工商局、建设局、道路运管处: 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稳定。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办《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06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宁德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宁德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