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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新增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南京天明拍卖行有限公司为政府指定公物(罚没物品)拍卖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新增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南京天明拍卖行有限公司为政府指定公物(罚没物品)拍卖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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