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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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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法〔2006〕245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建委、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市房地产局、规划局、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建管局、园林局、公用事业局,有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厅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  为在全省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安徽省和建设部“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建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奋力崛起。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建设事业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节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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