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2005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工作意见》(招政办发[2005]2号),对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进行了明确的部署。一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解决和纠正了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许多遗留问题,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到目前为止,全市14个镇(街道),应开展延包的667个村,已进行土地延包的有562个,延包率达到了84.3% 。但因各种原因,我市仍有少数村未完成延包任务,已进行延包的村部分还存在机动地超标、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不到户等问题,与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年6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重点强调要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秋收前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全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为此,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