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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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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办〔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府办〔2006〕5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中山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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