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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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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于2004年7月接收安置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山外迁移民305人。移民迁入我市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扶持措施,着力帮助移民解决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总体上看,我市三峡移民大都已安居乐业,生活水平较搬迁前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移民在生产和生活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有关三峡移民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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