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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密市巩义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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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密市巩义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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