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的意见 齐政发【2006】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和省政府《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关系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关系到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粮食生产,规范粮食市场,加强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县委、县政府也把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作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粮食经济、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大事列入了重要日程,不断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粮食流通市场的状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行政职能转变不快,还没有从传统的行业内部管理转变到面向全社会依法管粮的轨道上来。二是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不强,粮食流通市场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