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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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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并教体字〔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2
【实施日期】 2006-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
并教体字〔2006〕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市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转发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4)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06年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通知》精神,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强化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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