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临洮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洮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3
【实施日期】 2006-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洮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临洮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
 
 
  《临洮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4日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
 
临洮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区户外广告、门匾招牌设置管理,美化城市市容,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门匾招牌包括:
  (一)利用道路、绿地、广场、车站、桥梁、各类场所(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可利用设施设置发布的广告、牌匾及饰物;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商业门店设置发布的牌匾、饰物;
  (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发布的广告、悬挂的牌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在城区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交通工具上,利用各种形式,设置、张贴、悬挂发布各类广告、牌匾设施的行为。
  第四条 凡在本县城区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