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办发(1999)258号)、《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的通知》(鲁社保发(2005)5号)和《德州市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实施意见》(德劳社(200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自2006年8月1日起实行“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现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