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的通知 津科教领办字(2006)第01号 各区(县)、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工作将全面贯彻全国及我市科技大会精神,以国家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导思想,对我市“十五”期间科技进步发展的态势、十八个区县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十五个工业集团公司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进程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工作还将围绕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战略方针和主要发展目标,对科技进步监测的指标体系、方法及工作方案进行研究修订。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强监测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实际效果。 现将《2006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和科技及统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力量认真实施。 天津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1、2006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2006年度全市、区(县)、 工业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监测工作按时间进度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市、区(县)、工业集团公司的监测指标体系 为了保证"十五"期间监测结果的连续性与可比性,2006年度采用的监测指标体系,与2005年度保持一致。 该指标体系包括三套指标: 1.全市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 2.区(县)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 3.工业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 二、数据采集方法 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仍采用指标分解方法。即把各项指标按统计渠道分解到各有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统计口径直接上报联合工作办公室,统一审核、汇总和测算结果。为保证指标口径的统一性和数据的可比性,各区(县)、工业集团公司的监测指标,大部分由有关主管部门直接填报,少量数据需要各区(县)、各工业集团公司自行组织填报,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形式及实施方法 在市科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科委、市统计局组成科技进步监测联合工作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实施科技进步监测工作,各有关委办、区(县)、工业集团公司配合。 1.由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准2006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对所涉及的单位进行部署,将该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2006年工作议程。 2.由联合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县)、工业集团公司负责监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部署工作。 3.各有关主管部门(市科委、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信息化办公室等)按指标分解和时间安排上报数据。 4.由联合工作办公室对采集的全市、各区(县)、各工业集团公司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反馈、确认和测算,并按时向市科教领导小组提交2006年度全市、区(县)、工业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监测数据及结果。 5.由市科教领导小组批准发布监测结果。 四、时间安排 6月15日-6月30日 (1)制定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实施方案; (2)按主管部门对指标进行分解,编制数据采集报表。 7月1日-7月31日 (1)召开全市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工作部署会议; (2)采集市、区(县)、工业集团公司数据; (3)将从各有关主管部门采集的区(县)、工业集团公司的数据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各单位负责将信息及时反馈回联合工作办公室; (4)由联合工作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整理和汇总。 8月1日-8月31日 (1)编制"2006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基础数据表"; (2)举办区(县)、工业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班; (3)将2006年度科技进步监测数据及结果上报市科教领导小组。 9月1日-11月30日 (1)由市科教领导小组批准发布科技进步监测结果; (2)召开总结、交流和研讨会; (3)撰写并出版2006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综合评价报告。 天津市科技进步监测联合工作办公室 二 六年七月 2、天津市2006年度区(县)科技进步监测指标统计表 单位名称(签章):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填表日期: 天津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 天津市2006年度区(县)科技进步监测指标统计表
3、2005年度区(县)科技进步监测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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