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浦政办〔200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七月十三日 浦江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和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6)41号),特制定《浦江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