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临床医学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计划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科教字〔2006〕263号
【发布日期】
2006-07-13
【实施日期】
2006-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临床医学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计划的通知
内卫科教字〔2006〕263号
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
为了认真落实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举办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医学大专学历教育的通知》(内卫发(2006)21号)精神,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一批高素质卫生人才,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医学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计划》,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