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2005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312号
【发布日期】 2006-07-13
【实施日期】 2006-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2005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312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泉港区2005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泉港政(2005)地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泉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0.9201公顷(其中耕地19.97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