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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植物油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燃料油不予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函[2006]34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植物油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燃料油不予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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