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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6〕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给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我市工业结构性污染隐患大量存在,有的地方比较突出。目前全市江河进入汛期,由于降雨量大、降雨集中以及降雨的突发性,容易造成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为应对和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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