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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现将《“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2006年活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上海水路客运行业2006年实现如下目标:
  1、水路出行的市民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2、水路客运企业“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创建率达20%以上。
  3、水路客运从业人员“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率达70%以上。
  4、水路客运乘客“文明候船、文明上下、文明乘坐”率达70%以上。
  5、“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在水路客运门户的知晓率达70%以上,水路客运企业承诺率和创建率达6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宣传教育质量: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图(栏)等形式的宣传,旅客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建立水路客运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并启动培训
  ●组建水路客运志愿者队伍
  服务质量:
  ●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热情有礼;普及普通话
  ●重点照顾老、弱、病、残、孕妇等有特殊困难的乘客,提供特殊服务
  ●候船室免费供应饮用水
  ●候船室、船舶客舱的醒目位置设置旅客监督箱、公示监督电话等
  安全质量:
  ●安全标志规范、齐全、醒目,安全设备(救生衣等)齐备,通道畅通无阻
  ●安全宣传推广“四个一”,即旅客收看一部安全短片、收听一次宣传广播、观看一次现场演示、阅读一份安全须知
  ●坚持“三个严格禁止”,即超额售票严格禁止、无票上船严格禁止、超载开航严格禁止
  ●航班正点率达到80%以上
  ●严格查堵旅客违章携带危险品,旅客行李安检率达50%以上
  ●全封闭高速船、高档游览船实现禁烟
  卫生质量:
  ●船容站貌整洁,地面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厕所无便垢、无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检验率达50%以上
  设施质量:
  ●按标准设置厕所、果皮箱等公共设施
  ●逐步配置空调设备,保持侯船室空气通畅、温度适宜
  ●设立特殊乘客群优先通道
  ●完善客站、船舶旅客须知等宣传栏目设置
  管理质量:
  ●实行电子售票
  ●主要站点安装安全检测仪
  ●推广水路客运船舶GPS系统
  ●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旅客监督、服务质量征询制度和测评体系
  ●保证投诉电话畅通
  创建质量:
  ●建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考核机制
  ●“文明客站”、“文明客船”、“品牌航线”、“服务标兵”活动,创建率达20%以上;重点扶持吴淞客运中心、宝杨路客运站、长兴岛客运站、部分浦江游览船、三岛航线高速客船等开展创建工作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率和创建率达60%以上,“文明整洁公共场所”达标率达20%以上
  三、具体措施
  ㈠成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㈡召开“文明在水运客运港”动员大会,开通“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网络专栏,启动“文明在水运客运港”专项活动,通过动员和宣传,在水路客运行业开展“文明在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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