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劳社仲[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案卷的归档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案卷作用,根据《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
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案卷作用,根据《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 第二条  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级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的立卷、归档、使用、保管和销毁。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下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二章  立卷和装订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案卷实行按年度——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