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案卷的归档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案卷作用,根据《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 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案卷作用,根据《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级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的立卷、归档、使用、保管和销毁。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下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案卷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二章 立卷和装订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案卷实行按年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