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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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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政〔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政〔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依法合理用地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合理用地的观念

  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土地资源,对实现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和提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可利用土地面积小、耕地少的基本市情,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依法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坚持把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走符合我市市情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要切实抓好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通知》(厅文(2006)14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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