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