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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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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新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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